《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分类考试招生是近年来我省在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其中,以“三校生”为招生对象的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历年来一直和统一高考同步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并录取;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早在2010年就开始进行试点,2014年又开展了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两项试点工作。这都为我们开展分类考试招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践证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扩大了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权,能够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有助于学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利于促进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办出特色;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模式进一步凸显了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了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的转变;一定程度弱化了一考定终身现象,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的选择渠道,减轻了部分学生的升学压力。2015年,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以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推进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确定为陕西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也是全省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省教育厅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并报教育部备案,根据该方案及时印发了《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