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事处完成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人员变更

时间:2017-10-16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10月13日,侯晓方处长对人事处承担的6个建设任务工作人员变更及下阶段工作作了安排,进一步强调了建设项目时间节点、中期验收等相关安排并宣读了《三年创新行动计划项目人员变更表》。

项目人员变更表

院部、处室名称

人事处

项目建设工作组

组长

侯晓方

成员

雷学敏、冯波

工作组联系人(电话)

冯波

承接项目(XM)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或内容

负责人

参与人

承接任务(RW)

任务代码

任务名称或内容

负责人

参与人

RW-9

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加强兼职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学方法培训;支持兼职教师或合作企业牵头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把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纳入兼职教师管理范围

RW-12

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RW-31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落实和扩大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支持高校面向社会依法依规自主公开招聘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类人员、自主选聘教职工、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

RW-55

一批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制定执行反映自身发展水平、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双师型”教师标准

RW-56

推动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RW-57

制订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每学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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